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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 > 文件选登 > 关于开展评选2007年度上海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五、评选表彰步骤 

  各赛区应根据市立功竞赛办总体部署,结合本赛区实际,制定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各赛区应在检查总结的基础上申报各类先进,各赛区的年度总结报告应及时报市竞赛办。今年总结评选表彰工作按部署动员、自查总结、考核评选、申报推荐、公示审批、表彰奖励等阶段进行。 

  (一)10月底召开评选工作部署动员大会,下达各类先进名额。 

  (二)各赛区申报各类先进,名单和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12月10日(“优秀创新团队”、“杰出人物”的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三)12月中旬,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 

  (四)12月下旬,组织对申报的金杯公司、金杯集体进行检查评审。 

  (五)2007年1月上旬,召开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各类先进名单。 

  (六)2007年1月下旬,召开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总结表彰大会。 

  六、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功竞赛年度总结评选表彰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工作量大。为此,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抓早、抓紧、抓实,认真做好总结评选工作。 

  (二)规范操作。要按照各类先进的评选办法和实施意见,准确把握评选基本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 

  (三)条块结合。按实际下达名额,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方式进行。评选以条为主,条块结合。操作中相关赛区应及时沟通,协调平衡,确保进度,共同把关。必要时,由市立功竞赛办进行协调。 

  (四)从严控制。被推荐的金杯公司、金杯集体(优秀创新团队)、优秀公司(单位)和建设功臣(杰出人物),由市立功竞赛办组织公示,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评选质量。在先进个人评选中要合理考虑各方面和各层次的比例,坚持向一线建设者和管理者、优秀项目经理、优秀设计和科技人员倾斜。要严格控制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评选名额。 

  (五)准确填报。各赛区和参赛单位要按照今年评选工作总体部署,认真做好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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