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规和规章
规范性文件
建设相关
计量相关
标准相关
其他相关
 
 
首页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 > 建设相关
 

关于同意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十家单位开展部分专业检测业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审定办法》、《上海市工程桩动测单位资质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建筑工程沉降检测单资质审定暂行规定》,经我办审核,同意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十家单位开展部分专业检测业务(具体名单及业务范围详见附件),特此通知。
  附:检测单位名单和相关业务范围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2002年12月11日


附件:          检测单位名单和相关业务范围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氡、甲醛、氨、苯、TVOC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浦东新区分中心
    氡、甲醛、氨、苯、TVOC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徐汇区分中心
    氡、甲醛、氨、苯、TVOC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杨浦区分中心
    氡、甲醛、氨、苯、TVOC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长宁区分中心
    氡、甲醛、氨、苯、TVOC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建材)检测站
    氡、甲醛、氨、苯、TVOC
  上海闵衡建筑检测研究所
    氡、甲醛、氨、苯、TVOC
  上海九诚桩基检测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工程桩动测:低应变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金山区分中心
    检测试验室:土建二级及混凝土抗折、沉降检测:甲级
  上海同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检测试验室:土建一级减钢化

本网站提供的政策法规仅供参考,请务必与正式出版物或文件核对后使用。
|
|
|
|
|
|
|
|
|
Copyright 2002-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