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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建设工程检测工作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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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检测市场,打击违规行为,提高工程检测质量,充分发挥检测工作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保证作用,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4月15日起在本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建设工程检测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针对工程检测行业的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申规范要求,营造打假氛围,明确各方责任,规范各方行为,推进检测行业的公正性和服务性,有效遏制检测行业假、乱的现象,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整治范围
各类影响工程检测工作公正性和信誉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要求
贯彻预先防范和违规查处相结合;明示倡导和规范强制相结合;长效机制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三个原则。
各相关单位在专项整治中要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对照规范,自查自纠。
各监督管理机构在专项整治中要集中打假,督促整改,从严查处,切实做到事前明示,过程提示,事后警示,结果公示。
四、整治内容
1、检测单位和责任人员违反规范操作程序的;出具假数据、假报告的;无能力或超越能力认可范围揽接检测业务和挂靠的。
2、施工单位(含建材供应商)提供假试件试样的;要求检测单位出具假数据、假报告的;不按规范取样、留样的。
3、监理单位责任人员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样的。
4、责任各方对违规行为互相包容庇护,规避监管的。
5、私刻检测用章等。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15日~4月20日)
市建设交通委召开建设工程检测工作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备相关单位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组织学习贯彻,结合自身特点制订整治计划。
本次专项整治投诉电话:54891315。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20日~5月15日)
各相关单位对照检测规范标准和有关要求,组织人员培训,开展自查自纠,找出薄弱环节实施整改,并提出改进完善的措施。各单位书面自查报告5月20日前交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
(三)整治检查阶段(5月15日~6月30日)
由市建管办牵头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调集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分组开展全面普查、整改复查、突击督查、举报追查。必要时会同工商、技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检查。7月5日前各检查组完成书面小结,提出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7月15日)
总结交流专项整治的阶段成果,公示专项整治的结果。把整治期间形成的新理念和新认识,执行的规范要求,备单位组织推行的良好做法,试点有效的改革措施等进行梳理调整,形成新的规章制度和行业共同遵守的约定,形成规范检测市场和提升检测工作质量的新机制。
六、组织领导
根据市建设交通委的统一要求,由市建管办具体负责并建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下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整治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许解良(市建管办主任)
副组长:朱建纲(市建管办副主任)
成 员:蔡 健(市安质监督站站长)
刘 军(市建材质监站站长)
柳亚东(市资质资格办主任)
顾祖惠(市招投标办副主任)
王勤芬(市标准定额站站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朱建纲(兼)
成员:潘延平(市安质监督站副站长)
张常庆(市建材质监站副站长)
忻国梁(市资质资格办副主任)
陆 鸣(市招投标办副主任)
刘 坚(市标准定额站副站长)
梁凌云(市建设交通委建筑建材处助理调研员)
特此通知。 |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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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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