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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混凝土预制构件、烟道生产企业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混凝土预制构件和住宅排气道的产品满足设计及工程质量要求,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源头治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于2009年2月20日—3月25日,组织开展了2009年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生产和施工现场使用的住宅排气道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这次专项检查由市安质监总站组织实施,共检查了42家企业,二级、三级资质企业各21家,其中二级资质有5家处于停产,三级资质有8家处于停产或转产状态。所检查的企业中有预制管片厂4家,预应力板梁厂8家,预应力管桩厂7家,方桩厂14家,混凝土空心楼板厂1家,混凝土排水管生产企业2家,住宅烟道生产企业6家,此外对6个安装了住宅排气烟道的工地进行了现场质量检查。

  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动员企业进行自查;第二阶段由市混凝土构件质监分站组织进行行业内检查;第三阶段由市安质监总站在企业自查和行业检查的基础上随机抽查。这次检查的重点是:⑴ 产品标准执行情况:⑵ 产品实物质量:⑶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及原始台帐:⑷ 原材料进场验收和复试记录:⑸ 环保和节能降耗情况等五个方面。

  二、检查情况基本评价

  通过几年的持续强势监督,构件质量管理状况有了显著提高,其中二级构件生产企业质量基本稳定,产品仍保持较高水平,如生产A15项目大型预应力板梁、轨道交通隧道管片的上海龙盛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上海住总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能严格按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生产控制,内部管理和产品质量保持正常。经对二级企业的现场抽检,28组钢筋原材、6组钢筋对焊接头、15组混凝土试件、5组钢棒镦头全部合格,预应力板梁外观合格点率96.5%,尺寸偏差合格率92.8%;管片外观合格点率95%,尺寸偏差合格率100%。

  三级企业质量管理也有长足的进步,其中上海奉贤青村混凝土构件厂、上海石林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经对三级企业的现场抽检,实物外观质量平均合格点率88.5%,尺寸偏差平均合格点率91.1%,整体质量处于可控范围。

  节能工作得到企业更多的重视,一些企业利用循环水、使用节能灯具,取得较好的效果,如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构件分公司三厂使用三基色节能灯,2008年节电3.58万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受市场环境的影响,三级企业生产经营普遍比较困难,造成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一些二级企业也处于半休眠状态,尚未恢复正常生产,因此各项管理有所松懈。存在问题中原材料质量复试不足比较突出,生产过程控制多凭经验行事,有些企业内部管理设置、人员结构不合理,基础管理薄弱现象依然比较普遍。特别是住宅排气烟道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简陋,缺少质量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波动起伏不稳定,造成产品不合格率偏高。

  1、未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测

  如上海兴山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原材料未按要求及时进行登记,仅2009年就有1800余吨水泥未经质量检测已被用于生产混凝土管桩,而且混凝土未按规范留置试件。

  又如,上海容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在用的水泥、砂石料、钢筋、钢筋对焊件等均没有检测,桩帽钢板材质锈蚀,部分已经穿孔仍被用于生产方桩,同样未按规范留置混凝土试件。

  2、试验检测行为不规范

  个别构件公司下属的管片生产企业没有设置试验室,有的还与其他厂共用一个堆场,所用的原材料检测和过程检验均由公司内部试验室操作,原材料检测不能做到及时、准确,给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留下空白点。

  又如,上海山谊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至今未建立内部试验室,原材料复试周期长,而且存在漏检、少检现象,原材料复试结果不能被用于指导生产,不利于所生产质量控制。

  3、生产控制不严,质保资料不全

  计量不准问题较为普遍,如上海黄渡桥梁厂这次被查到混凝土配料水计量误差13%、细骨料误差达25%,现场Φ18热轧带肋钢筋质保书、吊牌上生产厂与实物标识显示的企业不一致。在另一家企业的生产基地,检查人员抽检生产计量发现水泥、水、黄砂都超标。

  又如,上海山谊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此外双休日不安排值班人员,生产的混凝土没有按要求留置试件。经对生产电脑随机抽查,发现曾发生过水泥计量误差-54.5%,外加剂显示比设定值少1㎏/m3情况,而企业相关人员都不知道此事。

  再如,上海容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混凝土无计量、产品无标识,产品质量根本无法得到有效监控,所生产的方桩质量缺陷明显。

  4、烟道生产企业质量问题明显

  烟道生产最突出的问题是水泥、砂、水等不计量,全凭经验进行控制,手工成型管道又靠经验,因此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如上海同汇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烟道管壁最薄处只有3㎜,在“绿洲华庭霞飞苑”工地,检查发现管道网格布外露、壁厚最薄处只有7㎜,完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又如上海汇丰环保设备厂分厂生产的烟道表面裂缝很多,外观质量被检查组专家判为不合格。

  有的生产企业不向用户提供烟道配套设备的型式检验报告,如“绿洲华庭霞飞苑”工地,有9幢14-22层楼房,生产企业只提供14层的型式检验报告,没有提供用于高层的型式检验报告。有的生产企业忽视质量管理,有明显缺陷的产品均被盖上检验合格章,如“众旺苑南区”工地,上海同汇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供应的烟道管壁完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但是全部被安装使用。此外,烟道实物与合同中规格型号不一致、烟道规格与设计标准不相符,买卖合同中验收要求和施工设计要求不相符等情况也较常见。 

  四、检查结果

  1、对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生产质量行为规范的上海龙盛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上海住总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构件制品有限公司第七构件厂给与全市通报表扬,并记入企业质量诚信档案优良记录(见附件一)。

  2、对生产质量行为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的上海山谊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众旺苑南区”等二个使用不合格烟道的工地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质量诚信档案不良记录(见附件二)。

  3、对其中问题严重、违反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上海兴山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上海容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等二家企业,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见附件三)。

  五、工作要求

  1、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烟道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并列入年度考核规定。建立不合格材料的验收台帐,注明不合格原材料处置情况,原材料未经检测合格不得使用。

  2、针对检查中暴露的部分企业对标准、规范理解不深的现状,相关行业协会应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住宅排气烟道知识的培训,提高对排气烟道合同签订、设计修改、产品验收业务水平。对不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的,应记入质量不良记录档案。

  3、上海市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监督分站在日常监督中,要立足于解决问题,善于发现问题、提出改正和提高措施,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应报市安质监总站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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