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可修改本人处理、建设方联系人尚未确认的不合格处理信息,如“图 4-68”所示。已处理完成、状态为“已处理”的不合格处理信息可由建设方联系人修改,如“ 图 4-71 ”所示。
操作方法:
点击“我要修改处理内容”按钮修改处理内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或“确认”按钮保存修改结果。点击“附件管理”打开附件管理页面新增或删除 附件。详细操作方法参见“ 4.6.6 处理不合格信息 ”。
图 4‑73
图 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