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功能说明
新增委托适用于非工程验收、现场取样样品、外委委托及型式检验。主要功能为创建委托,输入样品信息,为下一步样品检测工作做好准备。
B.操作步骤
1)登录主程序,点击“委托管理”→“新增委托”;
2)点击下方的“合同列表”,在合同信息管理窗口中找到预先登记的合同,双击合同记录,委托收样页面自动显示合同中预先登记的信息;

图 5‑96
3)在窗口的左侧树状结构中依次选择检测类型→样品类别→样品名称。
4)在窗口右侧填写委托相关信息,包括强度等级、代表数量、代表数量的单位、送样日期、取样日期等信息。除送样人姓名和取报告说明外均为必填项。
5)在窗口右侧填写工程信息,附加工程名称会打印在检测报告上。
6)选取检测参数:在工程信息的右侧显示具体检测参数,双击选择需要检测的参数。
7)填写样品信息:在试验项目下方填写样品信息。
如委托中仅有一份样品,样品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右下方的“提交委托”完成委托的提交。
如委托中有多份样品,样品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添加样品到收样列表”。以此类推,将同一份委托中的全样品添加进列表。
8)删除样品:选中样品后点击右下的“移除样品”按钮。
9)放弃委托:点击“放弃(新委托)”按钮取消委托,页面中填写的数据将被清空。
10)打印流转单及取报告凭证
流转单及取报告凭证可以在收样时直接打印,也可以在收样完成后打印。
收样时打印:
在提交样品前勾选左下角打印设置中的“打印流转单”和“打印取报告凭证”。勾选后,点击提交样品信息时,软件会自动开始打印。
针式打印机选择“连续A5打印纸”,其他则选择“默认A5打印纸”。

图 5‑97
收样后打印:在查看修改委托单界面中打印,具体步骤参考“ 5.8.2 查看修改委托及样品信息 ”。
C.注意事项
1)委托信息填写不完整无法收样。
2)比对样品不使用唯一性标识,收样时选择“非工程验收”,委托单位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比对样品信息填写(水泥品种、强度、规格、等级等)参考比对技术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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