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原材料取样”模块,检验性质选择“外委”,在左侧原材料列表中选择样品,在窗口的右上方勾选需要取样的原料,选择完成后下方显示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外委检测单位(须连接网络)。

图 7‑6
选择检测单位,填写外委原因、备注等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样品信息”。提交成功后,外委委托信息发送给检测单位等待受理。

图 7‑7
外委委托生成后,可在“原材料取样”—“查看修改委托单”中的“外委管理”查看委托信息。

图 7‑8
新增外委委托状态为“未受理”。检测单位受理后,相应记录的“外委状态”更新为“已受理”,同时生成委托、样品编号及合同编号。
说明:外委委托生成后不可修改。如委托信息有误,可在检测机构受理后申请作废,由检测机构进行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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