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需要选择收货信息的样品,选择检测合同,点击“新增样品”按钮维护样品信息,系统自动加载该合同的工程名称、检测单位及委托检测项目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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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大类、项目、样品、规格、等级/强度、使用部位、代表数量、备案证等样品信息。

       如在样品登记时找不到相应的检测合同,可通过“工地管理”→“检测合同补充绑定”功能查找、绑定合同。无法通过“检测合同补充绑定”功能添加的合同,提供见证人员证书编号及检测合同登记号,联系信息技术部绑定,联系方式见“ 技术支持 ”。

       见证人、取样人:见证人默认为当前用户;取样人默认显示取样员管理中所维护的当前施工单位第一位取样员。

      如未通过“取样员管理”维护取样员信息,取样人框显示“无”,点击“确定”按钮提交样品信息时系统提示检测报告不能用于工程验收,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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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为检测机构取样,勾选“检测机构取样”选项,输入取样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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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证、生产厂家:有备案证管理要求的样品通过系统选取,没有备案证管理要求的样品可手动输入厂家名称。

      附加信息:部分样品有附加信息,如钢筋、混凝土等,附加信息也需填写完整。

      标签编号:电子标签、条形码编号为连续编号,系统默认为当前工地中可用标签中的最小编号。每组样品的标 签编号须连续。已使用的标签编号不能被重复使用。如标签损坏,可跳过该标签使用后续完好的标签,确保同一组样品的标签编号连续即可。

      检测参数:检测参数框内列出了所有该样品的检测参数,以粗体字显示、默认勾选的为必检参数,不可取消。以背景色标记的为组合参数,有多个分组时以不同的背景色进行区分,同一背景色表示为同一组。勾选所需要的检测参数,点击“确定”按钮,完成该样品信息的登记。登记完成后,“图 4-17”所示的样品框中,将多一条样品记录。

      复制上一个样品:对于一些特殊的样品,如混凝土抗压试件、钢筋等,同一工程部位取样可能不止一组样品。为了避免重复操作和提高效率,点击“复制上一个样品”修改标签编号即可,不需重复录入信息。对于和上一个登记的样品是同一样品和工程部位,只是不同规格或等级的情况同样适用。

 

      注意事项:

       混凝土抗压、混凝土抗渗、砂浆抗压等试件,每组样品数量固定,登记样品信息时不需要维护标签编号的数量,由系统默认填写;其他每组样品数量不固定的样品,用户需填写使用的条形码、电子标签的数量,比如钢筋,一组钢筋17个样品,张贴了17张条形码,则填写数量为17。

       如样品信息中无取样员信息,相应检测报告备注中注明“非见证取样检测,不能用作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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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钢筋焊接或者机械连接样品,在登记验收试验样品前,必须先完成样品工艺试验的登记和检测(平行检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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