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程》(DG/TJ 08-2042-2008);
(1)《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准则》。
2、申请时提交资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检测人员现时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管理的项目);
(6)计量认证参数表(非工程类项目首次、扩项时);
(7)申请项目参数的典型检测报告(通过检测信息系统出具,周期评估不用提供);
(8)申请评估的参数表(检测信息系统中打印出来,周期评估时注意修改已变更的标准号);
(9)检测机构人员基本情况表(通过检测信息系统打印);
(10)检测机构测量设备一览表(通过检测信息系统打印);
(11)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仅提供与本次评估申请类型相关的证明资料。
3、办公地点:上海市中山南二路777弄1号1201室,联系电话:54243745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2:00至17:00)
4、受理部门:综合管理办公室
5、相关下载:《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申请书》
6、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