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3.2 连体招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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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功能说明

新增或导入设施信息。

B.操作步骤

1) 点击“招牌设施维护(连体)”菜单查看设施列表,列表分为市绿化局提供的列表及用户导入、维护的设施信息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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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增设施

       点击“新增连体招牌”按钮新增设施。标记“*”内容为必填项,道路信息需选择辖区、街道后输入关键字,点击“搜索”按钮查询后在列表中选择。详细地址栏显示辖区、街道、道路及门牌号信息。

       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创建”保存门店信息。点击“返回”按钮返回列表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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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导入设施

点击“导入市绿化局设施”标签查看设施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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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添加该连体招牌”添加设施。添加成功后可在现有设施列表页面查询设施信息。如按钮显示为灰色、不可点击,说明设施已添加完成。

4) 设施信息修改及启用/停用

修改:检测机构维护的设施信息可在“现有设施列表”页面点击“修改设施信息”修改。导入的连体招牌设施信息不可修改。

启用/停用:在“现有设施列表”页面点击“停用设施”停用设施,已停用设施点击“启用设施”重新启用设施。导入设施及新增设施默认为启用状态。停用设施不可委托检测。

说明:

*设施信息修改后,已创建的委托须重选设施修改内容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