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样品登记页面选择检测合同,点击“按收货信息新增样品”按钮,系统显示收货批次信息。收货批次记录可以选择收货产品类别,根据收货日期、收货单号、供应商名称(输入关键字)、取样状态查询。

图 4‑23
选择收货批次时,须根据样品(即收货记录中的子产品)选择生产厂家、强度等级相同的记录。已取样完成的记录默认不显示,如需查询,须勾选“已完成取样记录”选项。
选择完成后,点击“确认收货信息”打开样品信息编辑界面。

图 4‑24
规格、等级/强度、备案证和生产厂家:从收货记录中自动获取,不可更改。如样品规格信息与收货记录不相同,可以重新选择或手工输入。混凝土抗压样品规格由用户选择。
相关信息维护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样品信息。如收货批次未完成取样(即取样数量小于收货数量或收货数量之和),点击“确定”后系统提示“是否继续登记样品”,点击“确定”可以继续登记样品信息。
注:
样品信息登记完成后,系统更新相应收货批次的取样数量及取样状态,具体规则如下:
取样数量:每一条收货信息的取样数量为所登记的样品代表数量之和。系统自动累加计算,平行检测的样品代表数量不计入取样数量,同条件养护及自然养护的混凝土抗压样品代表数量不计入取样数量。
取样状态:取样数量小于收货数量时状态为“取样中”;取样数量大于收货数量时状态为“完成取样”;取样数量为0时状态为“未取样”。
依据收货批次登记样品信息时,取样数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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